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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未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
1、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如果经被代理人追认就是有效的,没有被追认就没有效。 2、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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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未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合同责任。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有以下两种情况: 1、行为仅构成狭义无权代理。 2、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即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1、无权代理人经追认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相对人已经进行催告的,被代理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未对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追认权的行使没有期限限制,被代理人应当主动作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请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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