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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五保户遗产,具体”是指因生活有特殊困难而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享受“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待遇的人员.有权申请享受农村“五保”...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宅基地使用证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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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是指根据国务院2020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件》规定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五保户”一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因此,由政府或集体组织给予其在吃、穿、住、医、葬方面一定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是一项社会保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五保户”与集体组织的供养照料有多种形式,有的签订了扶养协议,有的则直接依据相关政策对“五保户”进行各方面保障。对于“五保户”的遗产能否继承,1985年《意见》第55条作了相应规定,基本处理原则是有抚养协议按照协议处理,如无扶养协议则允许继承人继承,但须扣回“五保”费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又作出了《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规定农村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按照1994年国务院《农村五保工作供养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即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有五保供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2020年国务院《农村五保工作供养条例》修订时又删除了上述第十八条、第十条规定的内容。综合以上规定来看,目前对于农村“五保户”的遗产能否由其继承人继承这一问题,如果“五保户”与集体组织有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能否继承要视协议内容而定,如果没有扶养协议,能否继承尚无明确规定,我们倾向于认同《继承法意见》第55条的规定。
1、一二级重残户: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劳力因一二级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2、多残户:一户中有多人残疾的家庭。 3、重大疾病户:家庭成员因患重症绝症,花去医疗费用较大,造成因病致贫,或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劳力患重大疾病(卫生部确定的二十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4、变故户:因突发天灾人祸等,造成家庭贫穷,无法保证基本生活的家庭。 5、单亲户:夫妻离婚,孩子随父母一方生活,另一方失踪或者死亡,无固定收入的家庭。(必须出具法院或者派出所相关证明材料,且孩子为未成年在校学生) 6、代养户: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留下的子女由他人代养的家庭。(必须出具法院或者派出所相关证明材料) 7、占地户:因项目开发建设造成的暂时性困难的家庭。
1、“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现在是没有了,或者说是区别几乎没有了。 2、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的区别也不大。总体只和城市间的区别有关,在一个城市则没什么大区别。 3、劳动就业方面,城镇也不是包工作的,但有个劳动再就业,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应该是比农村好点,农村如果有新技术示范区的,当然在这方面也会加大农民的技能培训的,但就是不象城市这么系统。 4、农村的有土地,政府应该是有一定政府补贴的吧,叫保全费什么的,需城市非农户没有,但有一个失业金,我保证不是每个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都有。 总之,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商品粮的因素),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区别不是很大,也可以说基本上没有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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