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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企事业产房屋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2022-10-08
第一,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人为权利人。您在咨询中提到您家购买了一套房子,那么房屋的出卖人是仅仅和您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是不仅签订了合同,并且办理了房屋的过户登记。只有办理了房屋的过户登记,登记到您一方名下的,房屋才属于您所有。第二,如果房屋的出卖人仅仅与您一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没有过户,房屋依旧登记在出卖人名下的,那么房屋仍然属于出卖人所有。在房屋先有租户后出卖的情况下。如果确实是在租赁合同有效期之内的,那么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在承租人不愿意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您作为新的房屋买受人必须接受这个租赁合同。因为租赁在前,您的买卖在后,所以为了保证承租人的利益,您在购买了这个房子并且顺利完成过户成为新的房主之后,必须继续履行这个合同,您作为新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缴纳房租。第三,如果房屋的出卖人只是和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没有过户,之后又与承租人签订买卖合同的,因为没有过户,房子仍然登记在出卖人名下,那么他可以选择签订新的合同。这时就要看房屋的出卖人与谁办理了过户登记。如果是与承租人办理了过户登记的,那么房屋不属于您所有,而是属于承租人所有,这时您不能要求承租人搬离,因为这时承租人才是新的房主。但是您和原来的出卖人签订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原来的出卖人一房二卖的,对您来说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房屋的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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