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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两种办法: 一、欠债人已经失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三年诉讼时效内,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财...
欠债人找不到债权人的,如果债务即将到还款期限的,则债务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自法院立案后就不会按逾期还款计算逾期利息了。 或者债务人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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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找到债务人,特别是对方可以执行的财产,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财产,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欠债人找不到的解决方式:欠债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向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要求清偿。如果欠款人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一方失踪的,配偶就有为对方还债的义务;或者债权人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申请法院宣告失踪,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债权人再向财产代管人请求债务履行。
如果被告的地址不祥,找不到或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诉状副本和法庭传票,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被告,公告期为两个月,被告的辩护期为15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不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的,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此外,自公告之日起60天后,视为已送达被告。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在公告确定的开庭日期缺席审理,并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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