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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民法典》第四百七...
一、只需要准备转让股权的股东和受让方签字即可,不需要其他股东签字。 二、应根据公司章程出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同时需要其他股东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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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专用章是指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由此可见,属于合同的一种,要加盖合同章。
股份转让可以直接签订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股权转让最好有书面的《股权转让合同》。2、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好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比如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的份额、约定履行的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等等。3、《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开股东会进行决议,看其他股东行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以及其他股东是否同意等,做个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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