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
一、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有效的遗嘱除了满足形式上的要件,还满足下列实质要件: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 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而不是可以撤销。 3、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其遗嘱部分无效,即应当扣除出该部分遗产剩下的部分有效。 (2)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4、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若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该部分内容无效。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方式。 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遗嘱继承是对遗嘱人生前处分其财产的权利和意愿的实现。 遗嘱继承的特征是: (1)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2)发生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须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3)遗嘱继承是对法定继承的一种排斥。即有遗嘱的,须先按照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中对继承顺序、继承人应继份额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391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