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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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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责任有期限。如果债权人与担保人约定担保期限,且约定期限晚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则按其期限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期限没有具体限制。 企业经营年限是指投资者在合同、章程中约定的企业的经营期限,公司法不规定营业期限,属于公司自拟行为。 经营期满,经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期。企业的经营期限应当以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期限为准,在营业期限到期之前一个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期限续期。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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