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最高法院都会有关于审理此类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比如盗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请特别注意,不能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作出的决定是(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法院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在侦查当中把事实搞错了,或者对法律理解有误,把不属于犯罪的情况当作犯罪来追究,或者把无辜的人误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也有的是因为行为人是精神病人或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等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
犯罪情节显着轻微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认定的,一般来说这种犯罪行为没有造成实际结果、人事伤亡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应撤销案件,不起诉,中止审理,宣布无罪:(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2)如果犯罪过了追诉期限(3)赦免刑罚,(4)根据刑法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撤销通知(5)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6)其他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463人已浏览
1,7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