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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
夫妻或双履行定扶养或赡养义务所负债务;支付医疗费用所负债务,主要包括婚前购置经济植物及价证券等婚产收益;共同事投资或其金融所负债务;购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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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债务举证可以通过欠条上只有一方签名的证据来进行举证,单方债务包括一方婚前的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单方债务依法由个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单方债务举证可以通过欠条上只有一方签名的证据来进行举证,单方债务包括一方婚前的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单方债务依法由个人承担。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种观点认为,对于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主张的一方举证,根据谁“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既然一方提出夫妻存在共同债务,就应当提出相应的证据。 第二种观点认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在审理中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就是当一方提出夫妻间存在共同债务的时候,由另一方对于该债务不存在或者仅是其个人债务提供相应证据。因为在诉讼中,主张有夫妻共同债务的,往往该债务也为其以自己名义所借用家庭生活开销,如果说在诉讼中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对于在夫妻生活中付出更多的一方,而在离婚中却成了不利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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