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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期限用工,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 2、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
遗嘱的法定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或称亲笔遗嘱)、代书遗嘱(或称代笔遗嘱)、口头遗嘱(或称口授遗嘱)及录音遗嘱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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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形式有: 1、代书遗嘱; 2、打印遗嘱; 3、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 4、口头遗嘱; 5、公证遗嘱。
土地共有使用权的形式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是平面交叉共用和立体重叠共用,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具体类型: 1、院落或场地共用; 2、多层或高层建筑基底共用; 3、道路、河渠、管线(主要是指地表上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不包括空中和地下)交叉共用; 4、不同用途共用。土地共有使用权拥有者对共同使用的土地都依法拥有使用的权利,都是该宗地的使用者。但是,各个使用者之间在行使土地使用权时,必须以不损害其他共用人的使用权为前提。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为按份共有。土地共有人占据的平面和空间位置、距离地表的远近、最初使用土地的先后、不同用途等,一般不属于影响面积分摊份额的主要因素。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占用地表和空间的面积,通常用建筑面积来表示(非建筑物按实际占地面积表示)。在共有土地范围内,每个共用人拥有的建筑面积占该宗地总建筑面积的份额,也就是应分摊的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份额。
合同转让的主要形式有: 1、合同义务的转让; 2、合同权利的转让; 3、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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