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由当事人本人或者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
先由当地村委会出具双方无配偶证明,再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可以向民政局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事务所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发行相关证明资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查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街道事务所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和初审意见。 管理审查机关为审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籍调查、邻居访问和信件索赔等方式调查和验证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三)祖父母、外祖父母;(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有三种方法: 第一种、参保人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注册后自行打印。 第二种、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任何一个社保分局或社保站办事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自助打印。 第三种、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区社保分局或社保站窗口人工打印。《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4人已浏览
1,592人已浏览
1,811人已浏览
7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