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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继父母离婚后,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再抚养孩...
网友问?我父母于10年前离异,我随母亲改嫁,现亲生父亲过世。我是否有权继承亲生父亲的遗产? 王律师答复: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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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男,住上海市某区。被告:肖某,女,住上海市某区。 被告肖某6岁时,父亲去世。三年后肖某母亲董某与原告王某再婚,结婚后双方未再生育子女,王某对待肖某如同亲生,肖某的生活费以及上学学费均是由王某和董某两人负担直至成年。 1983年王某与董某夫妻感情出现危机,双方争吵不断,并且逐渐发展到相互大打出手。同年4月,王某和董某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接触婚姻关系。此时肖某已经成家立业。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的年龄逐年增大,2006年,已是70多岁的王某生了一场病,病后丧失劳动能力,也无经济来源。无人赡养的王某只好找到肖某要求支付赡养费。肖某却认为:自己与王某没有血缘关系,并且二十多年前王某已经同自己的母亲离婚,因此现在自己没有支付赡养费的义务。双方为此争执不下,闹到法院。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与肖某的母亲结婚后一直与小张生活在一起,并且共同负担了肖某的生活学习费用,可以认定构成事实抚养关系。王某与肖某的某亲离婚后,王某、肖某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现在王某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肖某理应承担赡养王某的义务。因此,法院判决:肖某每月支付王某赡养费700元。 案件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 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继父与生母离婚后,继子女是否还要赡养继父?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义务,不能区别对待。但具体到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上,法律规定: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事实抚养关系,那么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同婚生子女没有差别。但至于如何判定形成事实抚养关系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这要有法官结合具体案情去衡量。本案法院认定王某与肖某已经形成事实抚养关系,所以即使王某与董某离婚,肖某与王某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不能解除,当王某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时,肖某仍应履行赡养义务。
继子女和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就需要赡养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父或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2)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抚养教育;(3)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
判断继子女与继父是否具有赡养的义务?首先要看继父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如果存在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即使继父与生母解除婚姻关系,当继父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时候,继子女对继父仍具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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