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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要带的证件: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
自愿离婚要带以下证件: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根据《婚姻登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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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1)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2)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自愿离婚应携带以下文件: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5、近期两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带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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