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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会受法律支持 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
可以更改孩子的监护权。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随时发生较大变化,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改变儿童监护权有两种方式: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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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我不失去孩子抚养监护权的情况下,能不能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抚养费或其他方式要抚养费确实很难,法律的本意是对子女成长有利,所以这是关键。连孩子起码的生活保障都没有,奢谈其他有些纸上谈兵,画饼充饥的感觉。而且,既然当初约定不要孩子的抚养费,就应当考虑到现在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讲,有约定的东西一般也很难变动的,除非有特殊的情况出现。话难听一点,但是事实。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收养孩子有子女的问题,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可以,以后如果孩子出现疾病、读书、物价上涨等因素,生活困难的,可以孩子的名义要求你支付抚养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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