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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案件,即使对方报警了,如果双方能达成赔偿协议,可以要求派出所撤销案件。...
第一,如果公安机关已委托作出了伤情鉴定是轻伤,那么你仅是民事赔偿的问题了,你已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第二,不知你打伤对方什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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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伤害案件中,受害人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诉要求打人者进行民事赔偿。 2、至于打人者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看伤情鉴定结果。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看您的伤情来判定的: 1、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则属于刑事犯罪(故意伤害),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受害人有权在立案同时,提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已经被抚养人生活费。 2、如果构成轻微伤,则属于民事法上的侵权,受害人与加害人可以协商赔偿;赔偿不成的,受害人有权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支付上述各项费用。
1、协商解决,双方就住院期间的费用谁来承担,补偿数额多少,如何支付等问题协商妥当; 2、如果协商解决不了,比方说对方觉得赔偿数额太大不愿赔偿那么多,这个时候你可以起诉对方,一般被打伤住院需要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无论是通过协商还是通过诉讼解决,需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住院治疗费用收据、病历,涉及伤残还有相关鉴定书,误工费收入证明等等。有了证据但也不是每个人都会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尤其涉及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如果漏计算或者计算少了导致最终的数额比依法能获得的数额低,这无疑是对于受害人的双重打击,我们建议如果涉及赔偿数额较大时,通常超过5万元,最好可以找个人身损害赔偿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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