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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所禁止的发起人转让股份的行为,是指发起人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实际转让股份,法律并不禁止发起人为公司成立一年后转让股份...
接下来,就是我对经营管理股东股权转让问题的解答。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1、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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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营管理股东职权可以参考以下股东会行使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经营管理股东转让股权的法律规定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会议应到会股东2人,实际到会股东2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额100%。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并一致同意,公司将进行股东股权如下变更:原公司股东XX先生,愿意将其占本公司XX%的股权以人民币XX万元的价格转让给XX先生;XX先生,愿意受让该部分股权,参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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