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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未成年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的,要改姓氏需要与孩子的父亲商量,如果孩子父亲没有同意,那民政部门不会同意更改姓氏。 2、如果是成年的孩子,...
姓名权是孩子本人的姓名权,夫妻双方只是以父母的名义代为行使这一权利而已。因此,姓名权的构建和行使无疑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核心。夫妻双方离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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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属于抚养费纠纷,如果孩子父亲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你可以以孩子为原告(你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孩子的父亲,要求支付抚养费,这属于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2、如果你们之前属于在法院协议或判决离婚的,你可以直接凭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3、您若需要更详尽的法律咨询意见,可以预约见面免费咨询,四川XX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专职律师潘成东,事务所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XX“万科﹒钻石广场”A座8楼818室。
抚养费是抚养孩子所需的费用.孩子没随其母亲生活,你若给了孩子的母亲,于法无据.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133XXXX7004。
我国《婚姻法》第22条明文规定,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姓氏本是自然人作为一个民事主体参与社会活动时所表示的代号,但基于中国人传统的姓氏习惯,姓氏同时还表明一种血缘关系或身份关系;同时,姓氏也是公民相互区别的标志,是户籍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法律要求每个公民必须有姓名,并且须申报,如要改变姓氏,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为尊重传统习惯,子女出生后,一般在子女出生时即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其姓名;同样,子女未成年时改变姓名也须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应遵从习惯和传统。关于父母离婚后,父或母一方是否可以变更子女姓氏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问题作过司法解释,即父母双方离婚时,可以协商变更子女姓名,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子女原用的姓名;离婚后,父母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单方面将子女的姓氏改姓是不当的,如果生父或生母提出异议,另一方应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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