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n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
【法律意见】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中,若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则可以进行私了 出现以下情况,不能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6.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 7.载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能。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清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但同时交警部门提醒“私了”的司机,不要忘记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还需记录简单的事故情况和商定好责任认定,并在共同签名后方可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有条件的最好利用相机或可拍摄手机用影像资料的形式把图像记录下来。这样即使以后由于协商不成而报警,警方也有依据可查。如果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报警并向交警提供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