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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时候卖方只需要房本上有名字的业主到场,如果不能到场必须要做委托公证,公证书必须体现代办缴税,过户等明确规定。受托人本人到场,产权人和受托...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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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房屋买卖手续:(一)买卖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二)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向房地产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审查提供的有关文件,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核实申报的交易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调查和评估;(五)买卖双方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出具房地产所有权证。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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