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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属于典型的过失犯罪,被告人主观上不存在犯罪的故意本案中,被告人没有任何的犯罪动机或目的,被告人主观罪过较轻证人的《询问笔录》均证实...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刑事辩护词如下: 被告人台某在交通肇事案发后,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人民法院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本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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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领域,在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下,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构成刑法上的“逃逸”,我国刑法将之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特别规定。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等《解释》规定的情形,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驶离现场的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予以加重刑罚。交通肇事公诉意见
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4、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5、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尊敬的法官合议庭: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本案被告人李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并征得在押被告人的同意,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深感责任。我们查阅和复制了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访问,会见了在押被告人。同时,我们对某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分析,特别是通过人才法院的调查和听取了国家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使我们对案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发表辩护意见之前,我们对交通事故表示了极大的遗憾,并在此向遇难者表示诚挚的哀悼。为了协助法院正确判处案件,有效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履行律师职责,现就辩护意见发表如下:1、起诉书对基本事实的认定有误。二、起诉书对被告人在交通事故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指控不公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应当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定罪量刑。可见,交通事故中被告人的责任认定直接影响行为人的处罚。起诉书对责任的认定完全是基于林交警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背离客观事实。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证据不具有客观性和合法性,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具体原因如下:1。《交通事故认定书》误认被告人责任。二、事故认定书对面包车驾驶员的责任认定有误。三、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违反法定程序,被告人已向贵院申请司法鉴定,证据效力待定。3、被告人在交通事故中具有从轻情节1、事故责任的被动性。二、事故报警的主动性。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存在诸多疑点和明显错误,希望贵院尊重事实,维护法律尊严,依法对被告做出合理合法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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