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一)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
首先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铁路运输企业有过错的,应当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承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所以,营运性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一部分,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或侵权赔偿责任人是车辆营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如果责任者投保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营运损失无论在交强险还是在商业三者险中,若保险公司举证证明其已尽提示和说明不赔条款义务的,可以免责,否则,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发生侵权损害后,认定侵权方付全部责任,则可以依照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1、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首先,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要付出同等的代价,该代价和受害人应得的代价大致相等。对价始终是决定赔偿的基本要件。2、“等价有偿”这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来看,一方面,在合法的经济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取得他人财产利益的一方应当向对方给付相应的价款或者其他财产利益;另一方面,在违法的民事活动中,行为人对因其行为引起的损失必须赔偿,而且,赔偿范围应与损失范围相一致。3、所谓“赔偿”意为“补偿”、“填补”,“损害赔偿”即指通过补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使受损害的权利恢复到侵权以前的状态。由此可知,只有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害(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4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