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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看案子的具体情况的,不是所有的行为都构成犯罪的。...
一般业主也是关注单项的价格,至于实际的面积一般是大致估计,实际上这一块也是家装游击队做手脚的地方,如果每项面积都稍微增加一些,单项价格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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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预案的界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今后,一旦建筑工程发生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应急预案同时明确了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协作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可立即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地建设部门应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应急救援征用物资补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和使用。
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是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 知名商品及其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认定原则是: (1)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被他人擅自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用,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的,该商品即可认定为知名商品; (2)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依照使用在先的原则认定; (3)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对知名商品和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一并予以认定; (4)对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可以根据主要部分和整体印象相似、一般购买者施以普通注意力会发生误认等综合分析认定;一般购买者已经发生误认或者混淆的,可以认定为近似。 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用,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是仿冒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监督检查机关对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采取这种不正当手段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弄事责任。除以上述规定处罚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物品可采用:(1)收缴并销毁或者责令并监督侵权人销毁尚未使用的侵权的包装和装潢;(2)责令并监督侵权人消除现有商品上侵权的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3)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印制侵权行为;(4)采取前三次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侵权人销毁侵权物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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