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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即在申报个税时,上述...
可以享受新的扣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一个月后税金减少,实际工资增加。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是国家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辅助措施之一,其目的是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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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低于5000,不需要申报了,因为都扣不到税; 2.独生子女赡养超过60岁的老人(一位或者两位),都是减免最多2000块; 3.一个小孩满3岁后,一直到上大学(包括本硕博)以及再教育,可以减免1000块;2个孩子就2000,可以累加。但是这一笔钱,可以在父母中任何一方单独减免,或者平均分摊减免,比如一个孩子,父母可以各减免500; 4.租房或供房,减免1500元; 5.大病减免:年度清算时扣除,纳税人或其配偶,或者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年内,除去医保消费的自费部分,超出15000元以外的部分,可以扣减,最高不超过80000元。 6.这里说说减免是什么意思。假如每月工资是10000元,扣除每月的五险一金(假设是1000元),就是9000元,按之前的标准扣税就是9000-5000,用4000这个基数去扣税。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例出来之后,你就可以少交很多税了,可以用9000-2000-10006000,超出5000的部分需要扣税,就相当于用1000这个基数去扣税。如果你租房子住,或者供房子的话,还可以继续减1500的额度,那样就根本不需要缴税,每个月节省下来的钱也不少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目的在于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目的在于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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