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3条),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境(边境),漏税、情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后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刑法》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纳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纳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辩护重点是构成犯罪故意的两个关键因素:认识因素,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即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发生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下面我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来谈谈如何针对走私罪的主观故意展开辩护。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5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