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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九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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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人在工作中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他们不会像过去那样忍气吞声,而是会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许多人会申请劳动仲裁,但他们没有想到如果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仲裁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属于劳动争议。2、是否属于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3、申请人是否与申请仲裁有直接利害关系。4、有明确的申请人。5、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的具体。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此事;再则,很好地使用你手中的信访权,比如向信访部门投诉此事,不立案受理可以去法院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不受理,可以要求该仲裁委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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