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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国家新的规定地方公安系统不得以计划生育为借口不给孩子上户口;包含婚生和非婚生的,只要有出生证公安系统就必须上户口,公安系统不得罚款。...
对1996年1月1日以后因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生育等原因造成婴儿未上户口的,一律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出生医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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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可以的。 国家公安部对于上户口是的要求,一是,有出生证明可以用的(在有效的上户口期限内)自然是直接使用就可以了。第二、如果孩子不在正规医院出生或者在家中出生,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有误等,一般可以有两种途径给孩子上户口; 1、先通过做父母和孩子的亲子鉴定,然后凭借肯定结果的亲子鉴定报告去县级妇幼部门补办出生证明,然后拿着出生证明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上户口; 2、也可以不补办出生证明,直接做父子或者母子(取决于孩子的户口上在谁身上)的亲子鉴定,然后凭借肯定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书直接在当地派出所上户口。 但是,由于有的地区的要求不同,比如,有的地区,公安部门为了减轻责任,就要求都到妇幼保健部门补办出生证明后再去上户口,也就是我们说的上面的第“1”种情况。 所以,你了解了这些后,可以仔细询问当地的派出所具体的要求。
不算,出生证明是宝宝出生的医院开的证明,上户口是在父母的户籍所在地。只有出生证明能上到户口。办理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办理程序: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准备的证明有: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可以的。国家新的规定地方公安系统不得以计划生育为借口不给孩子上户口;包含婚生和非婚生的,只要有出生证公安系统就必须上户口,公安系统不得罚款。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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