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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广州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有关规定,《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医疗期工资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
工伤保险费:是指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和工伤保险基金 1.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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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根据《广东省职工育保险规定》职工依照计划育律、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享受育津贴 广州产假工资的规定。 产假期间,工资应全拿。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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