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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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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实践中,要主张因夫妻感情不和导致分居2年以上,一般以证明夫妻关系不和睦为起点,其次证明因夫妻关系不好导致了分居,再证明分居的时间已经达2年以上。分居就是分开居住。夫妻在家里也可能分开居住,各住一间房;但不易证明同住一间房(甚至一张床)是分居。因此,一般以夫妻异地居住连续时间达2年以上更为可能和现实。从这个角度来讲,夫妻分居,肯定指分开居住;更深层次则是夫妻生活(当然包括性生活,就是老百姓说的同房)是否中断2年以上。
(一)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二)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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