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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
继承纠纷应由各继承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谐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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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首先,相关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相互谅解,相互让步,达成协议。协商不成时,也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纠纷诉讼。
遗产继承纠纷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有订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继承纠纷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有订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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