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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清欠款日起五年后信用记录更新了才能再次申请信用卡。 一、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
未还款之前是不会开通的,逾期不还信用卡的消费款则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可能会收到银行的催缴电话等。如果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后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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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到直接的,则不会抓人的。银行只是追究你的民事责任,要求你还款。 信用卡诈骗罪构成的前提条件,需要恶意透支,与正常的逾期不一样;而且信用卡诈骗罪是刑事案件,必须要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判决的程序。 建议你主动与或者银行联系,及时还款是可以和解的。《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还款之前是不会开通的,逾期不还信用卡的消费款则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可能会收到银行的催缴电话等。如果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后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且未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则可能会产生以下的后果: 1、消费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发卡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会按月收取5%滞纳金。 2、收到发卡银行的催缴电话、催缴信。 有些人由于无知和盲目自大,不但不还款,还通过更换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来“跑路”,让银行联系不上自己,以为这样银行就奈何不了自己。其实,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万万不可取。办理信用卡的时候,你的实名信息已经被银行记录,一旦你“跑路”,银行会认定你恶意透支和欠款,会报警。 3、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被发卡银行冻结信用卡账户,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等。 4、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还清欠款日起五年后信用记录更新了才能再次申请信用卡。 一、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 1、 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2、 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 3、 第三,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 第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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