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觉得你提出的问题涉及的主体太多了,专利权转让后应当是转让人同受让人的权利义务,而专利许可使用是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的权利义务,不怎么清楚...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无所谓合理与否。 我国《专利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合同,向专利权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专利实施许可的确定比较困难,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如下因素来考虑其数额: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技术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后所能获得的收益大小。 (3)专利许可实施类型和实施期限。 (4)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专利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4、特殊的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等。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专利法》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专利实施许可分为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三类,不同的许可类型决定了许可使用的范围、被许可人的人数以及诉讼权利的不同。 1、独占许可使用。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专利权人只授权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不再授权其他任何企业使用该技术,同时专利权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专利技术。实际上就是被许可人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取得了该专利技术的垄断权,因此这种实施许可,被许可人通常情况下需支付高额的许可使用费。 2、排他许可使用。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专利权人授权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不再授权第三家企业使用该技术,但专利权人仍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 3、普通许可使用。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专利权人授权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专利权人也保留自己实施该专利的权利,同时也可以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这种许可方式会形成市场上多个竞争对手,因此,相对于独占许可来说,许可使用费相对会低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2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427人已浏览
5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