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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的区别

2023-05-04
根据相关规定,就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要式行政行为做出以下解释: 以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力需不需要特定形式,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和非要式。 1、要式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刑式。 2、非要式行为指不要求有特定形式,只要表达了意思就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口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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