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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发行证券的二至五个工作日前,应当将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募集说明书摘要或者募集意向书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其全文刊...
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三)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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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机构在承销非公开发行的新股时,将新股配售给不符合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对象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其参与证券承销。
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三)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四)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买卖有价证券、委托理财或借与他人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五)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一百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由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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