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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区政府《房屋补偿决定》的可以在60天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决定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裁定书不服的可以在15天内向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也可以...
我在农村生活,征收决定行政复议期限如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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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时提醒注意的是:主要在征收程序上找不合法的地方,不要围绕补偿金额的多少谈价钱,这个补偿金额的多少在行政复议或法院是不管的,因为是通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得出的金额,一般认为是合法有效的。假如征收方案未公示,产权人认定有错误、评估公司不是由被征收人选定,也不是公证部门摇号产生,测量评估人员无资质,补偿决定书中有错误等这些都是复议或诉讼的内容。程序不合法就可以要求撤销或纠正补偿决定了。供你参考
关于房屋征收决定行政复议,应当首先以批准该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征收裁决行政复议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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