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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先收集证据,包括合同、电话记录等,然后写好起诉书,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货款。...
【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200-2000元/小时 【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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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货款是独立于买卖双方交易外的第三方代卖方从买方收缴应收款项的有偿服务。代收货款业务的出现打破了买卖双方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易方式,它为商户解决了电视购物、网络交易中商品配送与资金结算不方便、不及时的难题,也避免了买卖双方非面对面交易带来的信用风险。
我两张发货到安徽的代收货款!分别是0703.1107.29发货两单.代收单上写的是070401.070415在这两个时间以前拿钱.我到他们托运部问钱他们说收货人收的货不对.现在不给我钱.要我去问收货人给钱.收货人现在打了好多电话都不接.你说我这个可以告他们托运部给我要钱吗?.你们帮我看看怎么办好吗1、可以要求托运部支付货款;2、因为他们有过错;3、货不对应当拖回,而不该交付;4、交付就应当付款
《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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