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目前法律没有嫖宿幼女罪这一罪名了,嫖宿幼女的行为纳入到了强奸罪中,作为了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
1、目前法律没有嫖宿幼女罪这一罪名了,嫖宿幼女的行为纳入到了强奸罪中,作为了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删除嫖宿幼女罪的规定。 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删除原罪名1个,即嫖宿幼女罪。[3]
实践中,经常发生行为人引诱幼女卖淫,事后又加以嫖宿的现象,对之如何定性,不可一概而论。如果行为人引诱幼女卖淫与其嫖宿行为之间并无直接的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一般应对其引诱行为和嫖宿行为分别定性,即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嫖宿幼女罪定罪,实行并罚。 处罚措施: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嫖宿幼女罪的处罚:法律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