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规定,办过婚礼没领结婚证不算结婚。办了婚礼不等于承认结婚,婚姻关系的确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
1、国家对于夫妻的定义是,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因此领了结婚证两人就是合法夫妻,算是真正的结婚。 2、《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举行婚礼,不属于违法,但是不受婚姻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一)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非法同居关系。 (二)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男女在民政局申请领结婚证的时候,要求双方均满足《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同时还不能有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而在办证的时候,也要求双方提供各自的身份证件,其中就包括各自的户口本以及户口本中户主页。要是缺少了户主页或者本人的那一页,则无法办理。
一、没有领证只举办了婚礼是否算结婚 不算。 如果按照我们古代人的习惯认定,举办了婚礼仪式就算是结婚了,但是在如今这样的法治社会下,只是举办了婚礼仪式,却没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领证,是不被我们国家法律承认的结婚哦,哪怕是在一起生活多年也是不行的!所以新人们在先举办婚礼后一定要记得领证! 二、结婚登记的意义 1、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了婚礼,也无论当事人是否同居,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存在了,要解除这种关系,就必须履行离婚手续。而且一旦他们之间出现任何纠纷,都要以夫妻的身份关系来处理问题。 2、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 三、《民法典》 (1)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5)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6)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7)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8)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办了婚礼没有领证不是事实婚姻,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只是举行了婚礼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未建立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不想共同生活直接分开即可。 2、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不含2月1日当天)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该日期之后,男女双方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如果在此之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都不属于事实婚姻,不能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经过确认,法律上将事实婚姻视为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予以保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1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5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