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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收地派出所不给开准迁证肯定是有理由的,派出所开准迁证,必须要当事人所在的村或者社区先出具户口同意接收证明,当事人应该先去开出相关的证明...
派出所可以出具同户成员关系证明。现在法院倾向于认可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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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负责人(村主任等)及当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不接收当事人户口的原因,再根据对方的提示完善; 2、如果是资料不完善的,应该完善后,再迁移,如果是迁入地的集体不同意接收,或者不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要求的; 3、应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及迁移户口的其他资料,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在迁出地恢复当事人的户口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派出所都落户了村里不接收也没用,村里比派出所大
如果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判处缓刑,没有地方派出所接受与当事人没有关系。《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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