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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停车场内汽车被刮伤的赔偿主体是: 1、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赔偿主体是保管人; 2、保管人尽到了保管义务,赔偿主体是造成损害的第三人。保...
收费停车场内汽车被刮伤的赔偿主体如下: 1、车辆在保管期间内被其他车辆剐碰,且是因管理人员指挥车辆倒车不当造成的,停车场应负责赔偿; 2、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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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损失应由酒店和王某双方共同负责赔偿。《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自您将车辆停靠在停车场之后,就已经与酒店成立了保管合同,酒店作为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而车辆被其他车辆刮蹭是在保管期间内,且是因停车场管理人员指挥车辆倒车不当造成的,存在一定的过错,酒店应负责赔偿。而王某作为驾驶人,没有估算好车距,或错误理解管理人的手势等原因造成机动车受损,存在过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索赔方法: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停车场承担或者走保险。 1、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有权选择其中一种法律关系进行诉讼,以保管合同为由起诉停车场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停车场作为有偿保管人应当负有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车辆在停车场受到损害,停车场并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停车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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