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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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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伤残退役革命军人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从业人员、退休人员因酗酒、自杀自残、违法犯罪等支出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因及等支出的医疗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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