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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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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风险提示:债权申报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依照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债权申报具有以下特征: (1)债权申报是债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债权人享有申报和不申报的自由。 (2)债权申报以主张并证明债权为内容。申报人主张债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例如财产取回权)的,或者不能提出债权证据的,不予接受。 (3)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必要条件。债权人申报债权并经确定后,即具有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资格,并依法享有相应的程序权利。未申报的债权人,不得参加破产程序。 (4)申报债权,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规范。例如,超过法定期限申报债权的,法院不予受理。 有关债权申报的法律规则即债权申报制度,在破产法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债权人集结一处,依照法律规定实现集体公平受偿的必经程序。因此,债权申报制度必须坚持保护各债权人实体权利和维护公平清偿秩序的原则。 律师关于债权申报的期限是多久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您能够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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