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法所称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机构。本法所称的校长包括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民办学校应当贯彻国家的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保证教育质量,培养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办学校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经备案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可以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6人已浏览
599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