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你说的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你是原告还是被告,还是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身份不同,权利不同,程序救济不同。2、如果是民事,你只可能是上诉...
【1】不服一审判决,自收到判决书15日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2】《民事诉讼法》第166条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为判决只有在事实认定不清、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况下才会改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变判决;(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送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送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可以上诉重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明事实后改变判决;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当事人如果对二审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九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九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案件经过二审审判后判决即产生法律效力。对于不服省高院再审判决,法院可以受理,也可以不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179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即有上述情形的,才受理。 申诉不是法律必经程序。如果受理,采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 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既然一二审你都胜诉,再审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所以你不要担心。如果受理了,你则要认真准备应对。据我的经验,法院受理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改判,你不服,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0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