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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主动和法院联系...
担保人也没钱还。担保人是案件中的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将被列入黑名单: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通过伪造证据、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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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因此,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借款人失信担保人不会被列入黑名单,即使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也不会被列入黑名单。除非担保人存在伪造证据抗拒执行、转移财产逃逸执行等违法情形的,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成为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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