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有限公司成立的清算组负责人由清算组在其成员中选拔。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因此清算组的负责人是公司股东。 破产宣告后,清算组是法...
有限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成员选择负责人。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负责人在股东中产生。 算组又称清算人,是指负责公司清算期间清算事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清算组成员由公司股东自行成立或向法院申请后,由法院指定任命。清算组应当选择或由上级任命一个人对整个清算工作负责。 公司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原因后依法成立的公司债权处理、债务组织、公司清算组是公司清算期间的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可以由清算组成员推举。清算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组成,若是没有组成的,法院会指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期间,公司仍然具有法人的资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