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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涉外婚姻登记注意事项: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二)经居住地机构公证的本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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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注意两点: (1)不违反接受国的法律和法规。婚姻领事登记不接受的基本原则是背道而驰的法律和法规。 (2)当应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中国公民海外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办理结婚登记时,应着眼于是否接受国的法律和法规承认领事婚姻。
1、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注意提交法律规定要求的材料。 2、包括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涉外婚姻登记事项: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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