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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必须要请律师,因此是否请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而要是请律师的话,则就要支...
对方通过手机短信进行诽谤,提出赔偿要求以及表示要通过暴力手段等等,其实是因为内心的怨气无法排解,觉得自己太吃亏等原因造成的,尽管从法律上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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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2、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是有行政职权的机关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1、不牵涉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元; 2、牵涉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1、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符合法律的误工费和交通费,是在赔偿范围内的。 2、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对于交通费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并且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转院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的支出,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财产损失,这一损失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按照侵权法的理论,赔偿义务人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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