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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依法缴纳营业税。“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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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依法缴纳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一些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日)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房地产销售时,受让人违反合同从受让人那里得到的赔偿金收入,必须纳入销售额征收营业税。因此,纳税人收到违约金也必须一起缴纳营业税。
要看是什么性质的违约金。如果是合同未执行支付的违约金,收款方就不用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如果是延期付款违约金,则需要作为价外费用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但如果违约方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一方,由受让方收取其违约金,对于受让方来说应不涉及营业税的缴纳。企业收取的违约金属于营业外收入,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支付违约金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因此,企业支付违约金取得对方开具的适当凭据可在税前扣除。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作这样的界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这说明,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属于销售额的范畴,应当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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