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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到的,当你起诉到后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知对方,即便找不到对方也会判决。判决后对方仍然不执行的,你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最起码会执行...
借钱不还,债务人跑路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取得有效的胜诉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受送达人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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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起诉时,应先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复印件。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地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当明确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应当签字或者盖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以下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作为原告,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件(借据、借据等)。),收发货凭证,交易信函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当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出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承办人应当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给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要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后七天内,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如有困难,可在预付款期间向我院提出减、缓、免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未经批准仍不预交的,我院将裁定自动撤诉。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开庭,当事人应当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借钱不还,债务人跑路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取得有效的胜诉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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