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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
离婚冷静期的时间为三十天。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过了冷静期双方还想离婚的,双方应当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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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离婚冷静期30天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法律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协议离婚有如下程序: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提出申请; 3、审查材料;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 5、领取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的时间为三十天,这个时间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内没有撤回申请冷静期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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